對民主的否定,經常來自於眼見其施行之後的亂象。有學者提出條件說,強調經濟和教育發展到某個程度後,民主制度才能成功。此處,本人則要以資源分配的觀點切入,論證何以民主會產生亂象。
推論:
比較兩種政體。一為民主政體,即服從多數決之社會;一為獨裁政體,由一人或少數人專制。假設這兩個體制下有相同的人數 N(為方便之故,令之為偶數。但奇數也不影響結果),以及資源數 X(包含無形資源,例如權力)。再設人民在這兩種體制下皆有相同效用,而社會總效用為人民效用之加總。個人效用是資源的函數,其邊際隨資源增加而遞減。
比較兩種政體。一為民主政體,即服從多數決之社會;一為獨裁政體,由一人或少數人專制。假設這兩個體制下有相同的人數 N(為方便之故,令之為偶數。但奇數也不影響結果),以及資源數 X(包含無形資源,例如權力)。再設人民在這兩種體制下皆有相同效用,而社會總效用為人民效用之加總。個人效用是資源的函數,其邊際隨資源增加而遞減。
社會總效用為衡量社會穩定的基礎。由於個人效用的性質,當資源分配完全平均,社會效用達到極大,社會穩固。反之,資源集中於一人時,社會效用達到極小,社會即將瓦解。
目前有資源數量X。民主社會要求多數決,即需至少(N/2+1)人支持,才可獲得資源。也因此一個人必須獲得其他至少N/2人支持,才可獲得資源。然而要獲得支持,必也要以資源為交換。一個人所需獲得的資源數,必不得少於在同一團體的其他人,否則另一團體即可用均衡資源(即最適解,稍後說明)拉攏。為了個人效用極大,必須盡量減少支持人數,以避免資源稀釋。但必須超過半數,才能獲得分配資源的能力。因此,(N/2+1)人即是最適人數,而X/(N/2+1)即是每人最適資源數。
在這個多數團體內,沒有人的資源數可低於(或高於,這兩者相互隱含)最適量。如有偏離均衡數的情況,少數團體可以開出比均衡數稍高一些的資源,吸引至少2人投靠,以成為多數團體。而變少數團體之一方,也將用同樣方式,拉攏至少2人。一來一往,個人資源數即收斂到最適的X/(N/2+1)。這時,(N/2+1)人獲得全部資源X,而少數的(N/2-1)人無法獲得任何資源。
只要知道個人效用之形式,以及X與N的數量,我們即可以計算社會總效用。但是由於由於總資源集中於(N/2+1)人上,N越高,社會總效用越低,社會越接近雙方對立的不安狀態。
再論獨裁體制之分配。在集權的經濟模型中,將最適化過程,稱為仁慈的獨裁者。其本身不獲得分配內容。但在此處,為了分析不同政體之下的效用,獨裁者必須也是社會總人數之一。獨裁者人數為M,1=<M<N/2以確保獨裁政體成立。且其必須要獲取(X/2+a)的資源,才能維持統治權力,其中0<a<X/2。當M=1時,為個人獨裁。其獨得(X/2+a)的資源。給定剩餘的(X/2-a)的資源,將其平分給其他N-1人,每人獲得((X/2-a)/(N-1))的資源,可使社會總效用達到最大(此最大為只為區域極大,仍然低於均勻分配下的極大值)。當M>1,則為寡頭形式的獨裁統治。社會總效用極大下,被統治者的人均資源則為((X/2-a)/(N-M))。
因此,在獨裁政體,社會總效用為X,N,a和N的函數。而民主政體,只有為X與N的函數。
在X和N相同下,兩個政體的總效用比較,取決於M和a個參數。當M越小,或是a越大,代表資源集中於極少數人,總效用越低,則此種獨裁政體不如民主政體穩固。當M越大,或是a越小,則情況相反。M趨近於N/2,a趨近於0時,則社會總效用趨近於極大值,或是最適狀態。
是以,由以上推論,可得定理如下:
當統治集團越大,且索取之超額資源越少,獨裁政體較民主政體穩固。
然而,M與a並非外生。對於獨裁者的效用而言,其總是希望a越大與M越小。此兩變數是由權力過程產生,往往會脫離社會最適化下的數值。
下一個部分將試圖探討民主穩固的條件,並將民主與資本主義進行連結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